•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2:50:02 股吧网页版
东方国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侃,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侃,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理工大学,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机器学习、模式识别领域。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12 次董
事会会议,列席了 4 次股东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本年度 本年度
独立 召开董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董事 两次未亲 召开股 出席股
董事 事会次 董事 席董事 董事 会次 自参加董 东会次 东会次
姓名 数 会次 会次数 会次 数 事会会议 数 数

数 数

李侃 12 0 12 0 0 否 4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勤勉尽职。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在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了解议案提出的背景。审议会议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在行使表决权时,时刻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对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未出现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侃 2 2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侃 2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出席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