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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