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减少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
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担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
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
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
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波及范围,拟定各
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
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舆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
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公司办公室研判
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及
舆情工作组。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
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归口管理部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舆情信息;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
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者正常
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者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者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
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
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
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
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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