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3:32:13 股吧网页版
天晟新材: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丁春雨 刘保群

方 洁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