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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3 17:35:14 股吧网页版
天晟新材: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重新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及重新签署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晟香港于 2023 年 12 月与 UnisenseLimited 签署了《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确定合作,经协商,双方同意签署《终止协议》。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晟香港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与李楠、王继杨、曹征签
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转让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兴岳资本有限公司 100%股权,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交易对价等具体事项尚需各方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兴岳资本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天晟证券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天晟证券主要业务为境外债券承销,其营收规模及利润均不对公司构成重要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即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兴岳资本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晟证券股权,兴岳资本及天晟证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不再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3、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股权转让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影响暂时无法确定,具体影响将视正式合同的签订与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终止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天晟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香港”)与 UnisenseLimited 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天晟香港拟向 Unisense Limited 转让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兴岳资本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标的兴岳资本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天晟证券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天晟证券主要从事境外债券承销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5 年 6 月 3 日,天晟香港与 UnisenseLimited 签署《关于兴岳资本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Unisense Limited

乙方:天晟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效力终止。

2、双方确认,截至本终止协议签署日,双方就《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签订及其履行不存在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3、双方确认,双方在《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待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义务。本终止协议签署后,双方不会再依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4、双方对本终止协议及《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财务、法律、市场、客户、技术、财产等资料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基于法律、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披露,向专业顾问、律师披露或对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的情形除外。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终止协议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6、本终止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和因本终止协议引起的争议的解决由中
国法律管辖。凡因执行本终止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终止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常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重新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3 日,天晟香港与李楠、王继杨、曹征签署了《关于兴岳资本
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李楠、王继杨、曹征拟收购天晟香港所持有的兴岳资本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兴岳资本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天晟证券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天晟证券主要从事境外债券承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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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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