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
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 50,500 万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贷款、涉外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等形式的融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27 年召开 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具体申请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申请授信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4,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 3,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2,000
浦发银行常州分行武进支行 2,000
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3,500
其他银行或其他机构 26,000
合计 50,500
具体授信品种、授信额度在银行及其他机构之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机构)的分配、授信额度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间的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利率
及费率等条件,以及与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条件,由公司在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0,500 万元的额度内与授信单位协商确定。
为满足融资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50,500 万元的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并提请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与各家机构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亦可对未列入该议案的其他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超出上述额度的贷款,仍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在权限范围内审定。
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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