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对照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基于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对《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现行规定 修改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 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 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和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境
内外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则。
—— 第二条 【新增】公司设立董事会,董
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
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
责。
—— 第三条 【新增】 董事的任职资格必
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之规定。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规、《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股票上
义务。 市地其他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履
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并遵守《香港上
市规则》及公司股票上市地其他证券
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其他有关
董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第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一人和独立董事三 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一人和独立董事四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 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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