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2 17:39:03 股吧网页版
汉得信息: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2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汉得信息;证券代码:300170)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2026 年 1 月 8
日、2026 年 1 月 9 日、2026 年 1 月 1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了发行境外
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详情请查
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7、近期,AI 应用相关概念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公司 AI 业务主要基于主流
大模型构建自主 AI 应用框架,涵盖四大产品系列与一项服务系列,包括:AI 智能体系列、AI 中台系列、行业垂类模型系列、数据解决方案系列及 AI 支持服务,
帮助企业构建全面 AI 能力体系,实现智能化升级。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 AI 相
关收入约 2.1 亿元,伴随 AI 智能化应用业务商业化持续加速落地,公司 AI 收入
有望持续增长,但公司 AI 产品与服务业务目前尚处起步阶段,仍不占整体营业收入的主体,未来经营情况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累计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2、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业绩信息未向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询证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