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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0 05:22:41 股吧网页版
汉得信息:汉得ESG管理办法(2026年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9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汉得 ESG 管理办法

(2026 修订)

发布日期: 二〇二六年一月

实施日期: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管治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与投资者、员工、合作伙伴、客户、社区组织、政府及监管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
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公司 ESG 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确保与公司长期愿景及股东利益相契合;
(二)审议和批准 ESG 有关的重大事宜并关注 ESG 目标进展;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管理办法;
(四)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年度报告。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 ESG 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 ESG 相关披露文件进行审阅,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ESG 年度报告、ESG 工作方案等;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为具体落实公司 ESG 各项工作,公司成立 ESG 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
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核心成员应覆盖战略、运营、人力资源、财务、法务等职能部门。组员应覆盖公司核心职能部门,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证券部。ESG 工作小组组织协调 ESG 各项工作开展,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第九条 ESG 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公司 ESG 日常工作,核心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办法的日常实施与协调,推动 ESG 目标与计划的落地;
(二)组织确定 ESG 报告边界,开展年度利益相关方沟通与重要性议题评估,并建立和维护公司 ESG 关键绩效指标(KPI)库;
(三)协调、收集、验证各部门及子公司的 ESG 数据,为报告编制提供支持;(四)筹备 ESG 相关会议与材料,向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汇报工作;
(五)组织内部 ESG 培训与宣传,提升全员 ESG 意识。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重大 ESG 议题、重要性评估结果、年度报告等,均需经 ESG 工作小组与第三方咨询机构初步讨论,提呈至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讨论确认后,再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进行汇报,由董事会最终确定。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 ESG 工作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搭建 ESG 政策框架与指标体系、提供数据审验、进行气候情景分析、培训以及报告编制技术支持等。
第十一条 公司将履行 ESG 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 ESG 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十二条 建立 ESG 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指引要求,把 ESG 相关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 ESG 职责相关风险,对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相关部门和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落实缺陷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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