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于 8 月 22 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由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接续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曹惠民先生、陈迪清先生、王敏良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曹惠民先生、陈迪清先生、刘维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召集人均由会计专业人士即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报告
摘要》;
2、《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2025 年 10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5 年 12 月 5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
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提出建议。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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