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爱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爱民,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非执业)。1989年7月起,先后担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学系主任、学校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现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荣休教授。2015年3月起,担任上海市审计学会理事。2019年11月起,担任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2021年起,担任上海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22年6月起,担任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6月起,担任上海市会计学会监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2023年5月23日起,担任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3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亲自出席 1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张爱民 6 5 1 0 否
1、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
2、本人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邵俊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召集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 2025 年度召集的 1 次
会议,对《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和
主持会议,2025 年度共召集了 3 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2025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
金专项审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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