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强永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强永昌,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10月至1996年10月担任日本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1999年3月至1999年9月担任卢湾区财政局副局长,现担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美国经济学
会理事、Journal of Chinese Economics and Foreign Trade Studies编委会委员、上海
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7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7日担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3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亲自出席 2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 立 董 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强永昌 6 6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召集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请审议。
作为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 2025 年度召集的 3 次会议,对《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报告》《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进行审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委员,本人出席 2025 年度召集的 2 次
会议,对《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生物医药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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