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2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股权登记日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二)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4 日
(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政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和网络)259 名,代表股份
231,076,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224,202,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3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7 人,代
表股份 6,873,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54 人,代表股份 26,812,72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2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9,938,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47 人,代表股份 6,873,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9,895,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890%;反对 1,096,1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44%;弃权 84,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632,0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5.5965%;反对 1,096,1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4.0882%;弃权 84,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15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9,905,1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4932%;反对 1,075,6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655%;弃权 95,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641,6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5.6323%;反对 1,075,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4.0118%;弃权 95,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60%。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29,850,1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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