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
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
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
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
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
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金亚科技、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信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
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
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
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
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
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投资者 北证券、银 组、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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