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5-016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
3. 涉案的金额:99,722,383.33 元及利息。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基本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能东方”)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仙游宏源投资有限公司、华懋集团(萨摩亚)有限公司等向福能东方退回保证金及资金占用
期间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2023 年 11 月,公司收到佛山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出具一审判决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二、诉讼进展情况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针对上述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经审查,广东省高院决定受理
上述案件诉讼(以下简称“二审诉讼”)。公司于近日正式收到广东省高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民终 1862 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共计 6 起,涉及金额共计 3,387.55 万元,其中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共计 5 起,涉及金额共计 3,220.07万元;公司作为被告之一的诉讼为 1 起,涉及金额 167.48 万元。具体如下:
序 案由 原告 被告 标的金额(元) 判决(调解)结果 案件进展
号
债权人 福能东方装 一审审理
1 撤销权 备科技股份 沈道富、张彦玲 3,000,000.00 未判决 中
纠纷 有限公司
执行异 东莞华懋精 王竹华、许寿均、王 二审审理
2 议之诉 密机械科技 海燕、刘凯锋、顾德 1,186,051.29 东莞华懋部分胜诉 中
有限公司 刚
合同纠 东莞市超业 湖北兴全机械设备
3 纷 精密设备有 有限公司、桑顿新能 23,773,436.80 东莞超业胜诉 执行中
限公司 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超业 桑顿新能源科技有
4 合同纠 精密设备有 限公司、桑顿新能源 2,706,000.00 东莞超业胜诉 执行中
纷 限公司 科技(长沙)有限公
司
合同 东莞华懋精 东莞市旺鑫精密工
5 纠纷 密机械科技 业有限公司 1,535,250.00 未判决 诉前调解
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 深圳市银浩自动化
与破产 区福田电气 设备有限公司、深圳 二审审理
6 有关的 自动化有限 大宇精雕科技有限 1,674,778.53 福能东方胜诉 中
纠纷 公司 公司、福能东方装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