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5-018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一切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
个月,即从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3 月 23 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动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但由于受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未能在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等工作。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将于 2025年 3 月 23 日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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