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子公司虚构交易致2020-2021年财报造假 被罚650万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12月22日电,福能东方(300173.SZ)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原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与重庆市中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谋,通过虚构交易循环资金的方式实施财务造假。具体操作为重庆中光电先向大宇精雕支付虚假货款,形成虚假应收款,随后大宇精雕再以虚假采购名义将资金返还给重庆中光电。这一行为导致福能东方2020年虚增利润约3579.8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2021年,公司又因对前述虚假预付款计提减值,虚减利润约2265.0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64%。
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拟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650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员亦收到告知书且非公司现任董监高。福能东方已于2024年一季度出售大宇精雕100%股权,该子公司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无关。公司股票将自2025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12月23日复牌,复牌后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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