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3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文显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汇报,上述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089.71 万元。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5,957,325.9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保荐机构
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