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地工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公司特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津贴
董事固定津贴7.2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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