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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4 17:21:01 股吧网页版
ST朗源: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ST 朗源 公告编号:2025-099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东方行知持有公司14.51%的股份,东方行知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赵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尚龙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王贵美女士放弃其仍持有的公司44,418,694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9.43%),该部分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质权人东方行知将按照约定办理解质押手续。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东方行知在未来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龙”)及王贵美女士与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行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方行知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新疆尚龙持有的52,8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1%)及王贵美女士持有的15,534,26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合计68,334,2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1%。同时,王贵美女士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剩余持有的公司44,418,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3%)的表决权,表决权放弃期限自本次股份转让交割之日起十八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放弃表决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025年11月14日,新疆尚龙、王贵美女士与东方行知签署了《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执行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 安排一致。

二、股份过户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 68,334,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1%,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协议转让过户前 协议转让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股份 表决 持股数量 持股 表决权股份 表决
(股) 比例 数量(股) 权比 (股) 比例 数量(股) 权比
(%) 例(%) (%) 例(%)

东方行知 0 0.00 112,752,960 23.95 68,334,266 14.51 68,334,266 14.51

王贵美 59,952,960 12.73 0 0.00 44,418,694 9.43 0 0.00

新疆尚龙 52,800,000 11.21 0 0.00 0 0.00 0 0.00

王贵美及新 112,752,960 23.95 0 0.00 44,418,694 9.43 0 0.00
疆尚龙合计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新疆尚龙、王贵美与东方行知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委托期限顺延至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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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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