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证天通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证天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4 年 1 月 2 日,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首席合伙人为
张先云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有合伙人 67 名、注册会计师 37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07 名。
2024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763.29 万元;2024 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
入:24,637.37 万元;2024 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6,401.21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30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3,599.00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为 1,203.41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执业记录
1、项目组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建来,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签字会计师:胥传超,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6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丁鹏,2006 年 6 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1 年,2014 年开始为四方股份、钧达股份、新力金融、安孚科技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服务,近 3 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中证天通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要素。中证天通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
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
2、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中证天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并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3、项目质量复核
中证天通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