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ST 朗源 公告编号:2026-038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3 月 25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自查核实,目前已不存在第 9.4 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同时符合第 9.11 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已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202049 号);2023 年 6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年度报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5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
(三)不存在其他触及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目前不存在其他触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涉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除部分投资者撤诉的,均已出具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均为公司胜诉;2 名投资者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无证据表明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案件情况,暂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予以计提。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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