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表决
结果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 五 届 监 2024 年 4 5.《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事 会 第 十 月 25 日 6.《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
二次会议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资产抵
押的议案》
8.《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9.《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 五 届 监 2024年8月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事 会 第 十 29 日 2《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三次会议
第 五 届 监 2024 年 10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事 会 第 十 月 24 日 2.《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四次会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成员 出席次数 授权次数 缺席次数
蒋晨刚 3 0 0
陈秋影 3 0 0
刘远平 3 0 0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持续改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共计参加了 6 次
股东大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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