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吴向能:男,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
理(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广东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能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
及弃权票。
2024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5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吴向能 职务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 召开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参加会
议
董事会 5 5 0 0 否
股东大会 6 6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重点任务推进状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全年现场履职时间达到 15 天,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和公
司各项议案审议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和介绍,并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销售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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