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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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5)第 41002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特科技”或“发行人”)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并出具如下回复。
我们对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分别为中兴华审字(2023)第 410160 号、中兴华审字(2024)第 410282 号和中兴华审字(2025)第 410096 号。
我们未对发行人 2025 年 1-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或审阅报告,
仅针对本次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实施检查、分析专项核查程序。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发行人 2011 年首发上市时的控股股东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和集团)。2017 年 10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由万和集团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博投资),万和集团仍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卢楚隆兄弟三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2019 年 1 月,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生集团)全资子公司向硕博投资增资 25 亿元,从而取得硕博投资 62.5%的股权,增资完成后硕博投资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派生集团董事长唐军成为发行人新的实际控制人。2019 年 3 月,唐军因其控制的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22 年 12 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派生集团罚金 16.1 亿元,判处唐军有期徒刑 20 年;在此过程中,唐军、硕博投资、派生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相继被轮候冻结。2024 年 10 月,硕博投资、唐军、派生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百邦合)竞得唐军及硕博投资所持公司25.10%股权,支付价款共计4.71亿元,发行人控股股东由硕博投资变更为广东百邦合,实际控制人由唐军变更为卢宇轩。广东百邦合成立于 2024 年 8 月,截至目前,广东百邦合已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针对本次配股,广东百邦合已出具全额认购其配售股份承诺。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中,张林、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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