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达”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8 号),同意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931,89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3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9,999,927.6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373,662.1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00,626,265.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2 月 03 日全部到位,该募
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M10002 号)。
2、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500,626,265.53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含利息) 376,095,877.75
本年度使用金额(含利息) 150,411,294.70
加:利息、理财收入净额 25,880,906.9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制定了《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制定了《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修订了《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将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基于时空智能技术的应急管理平台项目、高精度 GNSS 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驾驶高精度定位软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03 月 02 日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2021 年 04 月 2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北支行,2021 年 07 月 15 日
与中国工商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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