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成立时间: 2011 年 0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
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审计收入: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业务情况: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4、独立性
立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外,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评估程序、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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