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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1 15:53:20 股吧网页版
300178:*ST腾邦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1


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23 号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拟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变更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公司管理层将根据 2021 年 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预计不超过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300 万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 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

1. 公告显示,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为保证
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有效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鹏盛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已委托亚太所开展 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请在函询亚太所及审 计项目负责人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亚太
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请说明亚太所至今未开展审计工作的具体 原因,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情形,公司与亚太所进行 2021 年审事 项沟通的具体情况,包括沟通时间、沟通的主要内容、参与沟通人员
等,前期沟通过程中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更换审计机构的原因或者事项。

(2)请公司、亚太所及审计项目负责人就前述问题独立回复,如存在(1)所述相关情形,请及时予以反映。

2.公告显示,鹏盛所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20,620.10 万元,审
计业务收入为 14,421.98 万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家,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329.00 万元。

(1)请说明鹏盛所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及审计收费明细,并对比本次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 300 万元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情形。

(2)根据公告,项目合伙人李讯自 2021 年开始在鹏盛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自2021 年开始在鹏盛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谌友良自 2020 年 9 月开始在鹏盛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请说明李讯、陈海强及谌友良近三年执业情况,近三年所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3.公开信息显示,鹏盛所近期承接了宜华健康(000150)、蓝盾股份(300297)等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你公司 2021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 4 月 27 日。

(1)请鹏盛所说明截至回函日承接的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业务明细,请结合鹏盛所审计人员情况、前期对公司年审业务了解情况,说明鹏盛所是否具备承接本次项目的专业胜任能力,承接决策是否已经审慎评估。

(2)公司 2019 及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均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审计报告,且导致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影响尚未消除。请鹏盛所说明是否具有充分时间审慎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如何保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4. 请及时向我部报备你公司与鹏盛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2年 2 月 2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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