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杜海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杜海波,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国际注册高级财务管理师。曾任太龙药业、三全食品、新天科技、羚锐制药、明泰铝业、安图生物、思达高科、新乡化纤、卡森国际、思维列控、徐辉设计、双汇发展、乐舱物流独立董事,河南豫矿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河南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黛玛诗时尚服装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河南正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正永创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正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
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的优势,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就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进行了审核,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还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交流,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对公司
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参与制定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参加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公司补选董事、
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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