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单崇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8月17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自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后正式生效。
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单崇新,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郑州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在香港中文大学和英国诺丁汉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以及在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从事科学研究。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参
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的优势,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和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组织制定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加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公司补选董事、
聘任高管、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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