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11、12为累积投票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栋908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尤飞锋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2人,代表股份518,379,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57%。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02,577,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84%。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638人,代表股份15,802,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3%。
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10、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澍颖律师、孙烨婷律师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428,1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5%;反对1,335,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弃权6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88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81%;反对1,335,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8%;弃权58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8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16,288,2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965%;反对1,341,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弃权74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743,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728%;反对1,341,90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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