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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3 19:52:58 股吧网页版
华峰超纤: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0万
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07000BY2500038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超纤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
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08,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6.5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签订的合同编号为07000BY2500038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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