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4 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76.2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81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0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944.34 万元(其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4.3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0,150.00 万元,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德清支行账户(账号为:1205280029200161293)人民币 90,150.00 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41.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9,814.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2]765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69.65 万元(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支付的发
行费用 207.81 万元(含增值税)),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2,880.58 万元
(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4,890.00 万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475.32 万元,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662.7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费的净额)余额为 29,591.1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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