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东梅)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股东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2025年5月,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自2025年5月起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5年5月-12月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5月-12月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5月-12月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5月-12月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是否连续两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陈东梅 独立董事 10 10 0 0 否
股东会召开次数 3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东梅 独立董事 3 3 0 0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5月-12月期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5月-12月期间,因未发生需由独立董事单独审议事项,故未正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5月-12月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因公司在2025年5月-12月期间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故未召开正式会议。
(二)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5月-12月期间,共参加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以及变更会计估计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5月-12月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等重要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同时,持续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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