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25-056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澜海瑞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63,863,1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80%)的控股股东
佛山市澜海瑞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海瑞盛”)计划
在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 4,912,5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澜海瑞盛出具的《股东减持告知函》,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佛山市澜海瑞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863,150 13.8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澜海瑞盛有限合伙人佛山市浦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浦兴投资”)由于经营发展需求,拟通过澜海瑞盛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同时指定受让方为浦兴投资的关联方佛山市兴海铜铝业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澜海瑞盛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不超过 4,912,55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6%)。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进行。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澜海瑞盛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澜海瑞盛在《佛山市澜海瑞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函》中作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为维护澜海瑞盛对东软载波的实际控制权、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为东软载波的实际控制人,澜海瑞盛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前述收购的股份全部交割过户登记给澜海瑞盛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澜海瑞盛不减持所持有东软载波的股份。自本次收购完成、前述收购的股份全部交割过户登记给澜海瑞盛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澜海瑞盛不减少现有的合伙人认缴出资规模(即 14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澜海瑞盛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澜海瑞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澜海瑞盛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澜海瑞盛出具的《股东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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