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30 19:01:03 股吧网页版
力源信息: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4 日、3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2.55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可循环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分别与下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均对本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④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④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④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④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