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2 00:46:58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董秘你好!证监会新规三年没分红实控人持股股东不得减持!为何大股东违规减持?
力源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7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章所述现金分红金额”,公司2022-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金分红)的累计金额高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减持分红所设定的相关规定之现金分红金额标准,符合减持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07 20:45:11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