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首席合伙人:王晖先生。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山东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NO0011555,具备从事审计等业务的相关资格。截至 2025 年末,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从业人员 900 余人,其中合伙人 45 名,注册会计师 24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9 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2.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0.90 亿元。2024 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4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收费总额 0.72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
客户 101 家,审计收费 0.1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了认真审阅,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有效性。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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