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6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
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25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旺德府万象时代T1栋20楼永清环保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提案说明
1、议案 1.00 属于对中小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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