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正军先生、苏凯先生、聂灵敏先生、刘前进先生、李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丁方飞先生、黄彬彬先生、夏隆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丁方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目前,黄彬彬先生、夏隆巩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魏春兰女士、李斌女士、鲁贵卿先生、非独立董事陈庆前先生、聂兵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正军先生,汉族,1967 年 12 月生,经济学博士,永清环保创始人、实际控制人,
拥有三十余年环保、能源行业深耕与企业管理经验,早年任职湘潭化纤厂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湘潭三星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广东东莞恒发纸品公司董事长,1998 年创办永清集团,2004 年创立永清环保,曾任公司多届董事长、总经理并带领企业完成上市;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获“全国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等称号,深度参与环保产业政策研讨;凭借深厚行业积淀与前瞻战略布局能力,助力公司积极参与净土保卫战“无废城市建设”“人工智能+”等国家行动,为环保企业科技转型贡献自身力量。
截至公告日,刘正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刘正军先生控制公司股份 153,819,3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82%。
刘正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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