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向全
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的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相关述职报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 年度股份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93,005,155.47 元,本年度股份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5,522,971.44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9,552,297.14 元,截至 2025 年末母公司实际可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176,147,810.03 元。公司合并报表中实际可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169,180,719.54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公司的总股本 645,622,16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9,368,664.9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6 年中期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
公司拟在 2026 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
4、关于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为保证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
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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