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0:00:14 股吧网页版
国投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少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核心履职抓手,同时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全年累计现场履职天数 20.5 天,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持续关注行业政策与发展动态并与公司管理层交流探讨,以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发展研究,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参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少华,1961 年 12 月生,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厦门大学
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兼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退休返聘教授、厦门市会计学
会会长、厦门总会计师学会副会长、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厦门七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恒尔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2025 年度核心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10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以
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 10 次董事会,列席 2 次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缺席会议的情形,全程参与公司经营情况沟通与重大事项决策。其中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本人作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认真听取股东诉求与意见,切实履行股东沟通与履职汇报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坚持会前调研、会中审议、会后跟进的履职原则: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议案决策所需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流,深入了解议案背景、细节及潜在风险,为董事会讨论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依托自身会计学专业知识和多年资本市场履职经验,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议后,持续关注议案执行落地情况,及时跟
进相关事项进展。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合法有效,各项议案的制定与执行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是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核心成员。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9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全程参与审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各项事项开展审慎审查、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支撑和监督作用。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主任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牵头统筹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定期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关联交易、财务管控等核心工作进行全面审核与监督,全年主持召开 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2025 年 1 月 22 日,主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河南中电信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

2025 年 3 月 26 日,主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集中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 15 项核心议案,覆盖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