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6:20:47 股吧网页版
神农种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海南神农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70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 人

2025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 人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 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 43,848.21 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 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 家)、采矿业(3 家)、农、林、牧、渔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金融业(1 家)。

2025 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利安达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二)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利安达进行了审
前沟通,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对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与安排。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未审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审阅意见。

(四)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利安达进行了审
后沟通,对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以及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