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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维尔利:关于公司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 2022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两次回购方案中的已回购股份已全部处理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2,690,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37%,成交总金额为 54,999,727.3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4.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5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2025 年 2 月 4 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7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成交总金额为 50,823,596.7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 2.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9 元/股。

上述两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共持有股份31,413,715 股。

二、已回购股份的处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进展,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1,413,715 股用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新增维尔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计划新增“维尔转债”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为 2025年10 月31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31,413,715 股公司股
份已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维尔转债”转股。公司 2022 年回购方案及 2024 年回购方案累计回购的 31,413,715 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处理完成。

三、其他说明

1、公司 2022 年回购股份方案及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回购股
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回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公司除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改变上述两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外,原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未作变更。公司对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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