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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1:18:07 股吧网页版
维尔利: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SHAA1B0055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利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维尔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维尔利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维尔利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尔利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SHAA1B0055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提汝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冬艳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3日“证监许可[2020]21号”《关于核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尔利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17,238,7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2020年4月9日刊登的《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为六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91,723.87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9,172,387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238,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82,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3,156,700.00元。截至2020年4月17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收到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906,638,700.0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10,600,000.00元)。扣除其他中介机构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信息披露等)人民币3,482,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3,156,7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17日出具“XYZH/2020SHA10060”号审验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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