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六年四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
第七章 集团名称及成员......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0
第十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十一章 章程生效及修改......45
第十二章 附则......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在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尔利有限”)的基础上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12 日依法在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00745573735E。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0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
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中文名称: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ELL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常州市汉江路 156 号
邮政编码:213022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4, 808.90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及变更。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等。
第十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联合各方
的资本与资源组成股份公司,致力于环保领域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创新和发展,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经济腾飞做出新贡献。完善法人治理、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生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