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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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 楼,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截止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4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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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责任与义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经理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安排,如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周期与时间安排、审计方案、重要审计事项和其他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初步沟通。
(三)2026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关联交易、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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