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跃迁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德教育”) “跃迁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跃迁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特制定《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跃迁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统一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认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 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最终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劳务/聘用合同。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如通过资管计划、信托计划、融资融券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融资资金将来源于金融机构,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的杠杆比例不超过1:1,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等规定。公司未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须完成对标的股票的购买。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完成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届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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