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照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5,268,381.9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
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519,984,055.18 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570,801,491.2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19,984,055.18 元。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 476,249,8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5,249,961.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4、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1)2024 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95,249,961.00 元,本次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派发完毕后,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190,499,922.00 元。
(2)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的股份回购事宜。
(3)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190,499,922.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预计为 74.63%。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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