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20:31:22 股吧网页版
佳士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坚定不移地响应“团结协作、共克时艰”的号召,坚持“目标导向、契约精神”的绩效文化,贯彻“一切为了销售”的工作总方针,通过各业务环节的精准施策与协同推进,基本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270,831,746.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8,141,681.9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38%;基本每股收益为 0.4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2.2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3,129,374,098.5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364,655,430.0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71%。

二、2025 年度董事会的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推进落实战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董事会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充分授权管理层推进经营指标落地,并将战略执行情况与工作绩效挂钩,确保战略目标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在战略的指引下,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专业水平,并加强工业机市场拓展、全力赋能电商业务发展以及常态化开展区域新产品推介活动,不断挖掘市场潜力,保证了业绩的基本稳定。

2、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组织新任董事参加培训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了董事会运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换届完成后,公司及时组织新任董事参加专项培训,系统提升其对公司治理、资本市场法规及合规运作要求的认知水平,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与履职责任感,为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奠定基础。

3、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公司对全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并新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以确保内控体系的规范性与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4、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类信息,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连续 13 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中获评最高等级 A 级。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5、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实现经营成果共享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制订并完成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践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责任,以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6、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

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持续健全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通过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活动或者通过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认同,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历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